武安市2018年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二三季度管控实施方案

  4月4日武安环保领导小组发布了《武安市2018年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二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执行差别化管控,根据邯郸市钢铁行业环境绩效评级导则,及焦化、水泥等行业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办法,逐企业逐生产线环境绩效评级: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正常生产;部分达标的限产;不达标部分封停。还将执行“动态调整原则”:企业经过深度治理,达到治理标准后,经专家评估、武安市政府审核验收后,报邯郸市政府批准,可以动态调整生产负荷,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还可以正常生产。

  【钢铁行业二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

  实施时间

  2018年4月4日—2018年9月30日。

  实施范围

  全市14家钢铁企业。

  具体措施

  1.实施差别化管控。

  按照邯郸市钢铁行业差别化管控导则和环境绩效评级导则,对照企业绿色评估和烧结机面积、除尘设备、配套湿式电除尘,转炉采用LT干法、除尘指标,配套烧结烟气循环以及传输通道及重点县(市、区)等加分、扣分因素,以烧结机生产负荷,核算与之配套的高炉生产负荷。

  2.以停限产倒逼整改。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全省钢铁企业提标改造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督核查情况整改意见的通报》(冀环评函〔2018〕303号)要求,除文丰钢铁、鑫山钢铁、永诚铸业、龙凤山铸业外的10家企业全部限产50%;文丰钢铁封停两条轧材生产线,龙凤山铸业封停一座200平方米烧结机和与之配套800立方米高炉。按照“谁整改,谁受益”原则,倒逼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按月动态调整生产负荷。

  3.分季度安排落实。

  鉴于二季度动态调整,我市钢铁企业先期执行二季度三个月,三季度管控措施另行制定。

  4.高炉停产标准

  ①以高炉产能计,必须采取扒炉,掏空炉膛,炉膛内外温度逐步达到常温算停产,焖炉不算停产;

  ②停用高炉风机和上料斗,对高炉实施断电;

  ③必须执行先停后开。

  5.烧结机停产标准

  ①以烧结矿产能计,停产烧结机必须清空台车;

  ②停用烧结机主风机和上料斗,对烧结机实施断电;

  ③必须执行先停后开。

  【焦化、水泥、电力、铸造等涉气行业二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方案】

  执行时间

  2018年4月3日—2018年9月30

  目标任务

  ---重点管控行业

  对全市焦化、水泥、电力、铸造、砖瓦窑(矸石砖)、粉磨站、耐火材料和岩棉等重点行业进行绿色绩效评估,对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等绿色绩效标准的企业,根据评估结果分行业、分区域、分企业、分设备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降低生产负荷,确保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减少30%以上。

  ---其它行业

  对重点管控行业之外的石灰、洗煤、砂石加工、化工、选矿、石料及石子加工、混凝土搅拌站等其它涉气行业企业,根据绿色绩效评估意见,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109家企业按照企业级别及限产要求分为了不同的颜色,列入绿色企业的不限产,橙色企业、黄色企业和蓝色企业不同程度限产,生产时间也会减少。红色企业则是完全停产

  总体原则

  1、目标倒逼原则。

  以重点行业实现超低排放标准为目标,综合考虑各行业污染贡献率和减排潜力,合理确定各重点行业减排目标,实施目标总量控制,倒逼企业提标改造。

  2、差别管控原则。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度大小,突出区域差别、行业差别和企业差别。分行业制定环境绩效评价办法,逐企业逐生产线开展环境绩效评级,以环境绩效定管控措施,分类分企实施精准化、差别化管控。

  3、绿色导向原则。

  重点行业全面对标超低排放标准和能耗标准,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设备不执行差别化管控,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和能耗标准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深度治理和节能改造,促使企业由“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

  4、动态调整原则。

  推动重点企业进行深度治理,达到治理标准后,经专家评估、武安市政府审核验收后,报邯郸市政府批准,调整管控措施。

  5、强化应急原则。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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