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原油期货合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摘要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上能发〔2018〕67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关键词阅读:原油期货合约

责任编辑: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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