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修改完善黄大豆1号合约

  金融界网站讯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国产大豆现货贸易现状,降低市场交割成本,增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的能力,12月14日,大商所发布通知,调整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包装方式。修改后的规则自A2005合约开始施行。

  据通知,此次对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的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交割质量标准,增加粗蛋白质含量指标。将粗蛋白质含量≥36%且<37%的大豆作为基准品;对粗蛋白质含量≥35%且<36%和≥34%且<35%的大豆分别设置80元/吨贴水和160元/吨贴水;对粗蛋白质含量≥37%的大豆设置30元/吨升水;不允许粗蛋白质含量<34%的大豆参与交割;二是提高储存品质指标要求。提高入库、出库粗脂肪酸值和蛋白质溶解比率的要求,粗脂肪酸值入库由3.5调整至1,出库由5调整至2.5,蛋白质溶解比率入库由75%提高至80%,出库由60%提高至65%;三是增加过4.0mm长口筛且合格率≥95%的过筛要求。同时,对黄大豆1号交割包装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麻袋包装,只允许散粮交割。

  据介绍,黄大豆1号是大商所最早上市的农产品期货之一,也是我国期货市场早期交易最活跃的品种,该品种有着良好的期现货基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产业客户进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大豆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口转基因大豆替代国产大豆成为压榨主流产品,国产大豆主要用于食用,原黄大豆1号合约与现货实际不适应,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黄大豆1号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此次交割质量标准调整后,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将更加贴近现货市场需求,由之前只注重产品外观变为同时注重粗蛋白质含量等内在品质,从而可剔除储存时间较长、品质较差的大豆,使期货价格更准确反映现货需求,改善期货与现货价格收敛性。

  记者了解到,为使黄大豆1号合约规则充分贴合现货市场,大商所多次深入黑龙江、山东、河北、江浙等大豆产销地区,征求了176家客户和会员单位的意见,收集分析大豆品质质检报告300余份,最终形成了此次合约调整方案。

  现货企业普遍表示,本次优化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突出了现货贸易主流品质,在保障交割品充足的前提下,使期货质量标准更加贴近现货贸易实际情况,价格代表性更强。同时,由于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品品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降低,有利于提高黄大豆1号合约的流动性,形成较为准确的国产大豆远期价格,帮助农民合理安排种植,指导企业加工生产,便利企业套期保值,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此外,市场人士也指出,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产地,提升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的产业服务能力,有助于构建全球非转基因大豆风险管理中心,也有利于黄大豆1号国际化业务的推进。

关键词阅读:大商所

责任编辑:窦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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