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勾结!牵涉伊世顿操纵期市案,华鑫期货遭罚没逾2000万元

  12月9日晚间,华鑫股份发布公告称,华鑫期货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案已调查完毕,上海证监局拟对华鑫期货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8.9万元,并处1008.9万元罚款。

  这张表面上平平无奇的罚单,背后牵涉到2015年A股大跌时期震惊业界的“伊世顿操纵期市”大案,如今终于被华鑫股份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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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开始布局

  事件的起因要从七年前说起。

  伊世顿于2012年9月成立,由俄罗斯人扎亚(Georgy Zarya)、安东(Anton Murashov)实际控制。同年,担任华鑫期货原技术总监的金文献介绍伊世顿到公司开户。

  公开信息显示,时任华鑫期货总经理李俊曾表示:“当时金文献称,伊世顿是一家中外合资的贸易公司,准备投入两三百万资金从事期货交易,并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带到我的办公室当面洽谈,之后我就安排金文献去办理了开户手续。”

  根据李俊的描述,由于伊世顿进行的是高频交易,成交量非常巨大,伊世顿每月交易量占到华鑫期货月交易总量的80%,所以没过多久,伊世顿便为华鑫期货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引荐大客户的金文献一时风头无两。

  由于为公司拉来大客户,金文献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和200万元的年终奖。然而,金文献不满足于此,为伊世顿“要到”了更大数额的返佣。事后来看,这部分返佣绝大多数进入了金文献的“口袋”。

  彼时,金文献还表示,要为伊世顿在信息技术上提供最大化支持。而对于金文献所谓“信息技术支持”,李俊则是对其表示:“只要遵守证监会和四大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定,需要怎么支持都可以。”

  在得到领导的授权后,金文献开始“乾坤大挪移”,此时华鑫期货和伊世顿的“贸易伙伴关系”也越发紧密。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金文献安排信息技术部员工将多套RM系统下载、安装至华鑫期货机房服务器内,使用华鑫期货IP、席位号连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系统,后又将伊世顿公司客户端策略机安装在华鑫期货机房内,以便伊世顿公司通过客户端策略机和RM系统进行程序化交易。2015年3月,华鑫期货员工还配合伊世顿公司,抓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允许使用的飞马系统标识信息,对RM系统进行技术伪装。涉案期间,华鑫期货未严格执行对接入信息系统的审批,对交易系统的使用,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为逃避证券期货监管,伊世顿在金文献等人的介绍下,以借用或者收购方式,实际控制了19名自然人和7个法人期货账户,与公司自有账户组成账户组,进行股指期货合约交易。2015年初,伊世顿将自行开发的报单交易系统非法接入交易系统,直接进行交易。同年6月1日至7月6日,伊世顿利用以逃避期货公司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大量交易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共377.44万余手,从中获取非法利益3.893亿余元。

  耐人寻味的是,在涉案期间,华鑫期货交易席位的申请、登记、使用均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关于席位号的管理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致信息技术部员工可以随意使用华鑫期货席位号连接RM系统,且长期未被公司发现。华鑫期货对交易席位的管理缺少相应的制度规定和有效监督。

  此外,金文献安排信息技术部员工未经申请审批,将涉案账户组从公司交易系统切换到RM系统,并由该部员工直接将涉案账户组结算和风控数据导入RM系统。华鑫期货对客户使用交易系统的切换以及结算、风控数据导入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而金文献在全面负责伊世顿与交易所、期货商的对接工作中,隐瞒伊世顿实际控制的期货账户数量,并协助伊世顿对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进行技术伪装,进而违规进场交易,还使用其银行账户帮助伊世顿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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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监局出手

  2017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宣判。对伊世顿公司以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93亿元。

  2017年10月31日,华鑫股份全资孙公司华鑫期货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华鑫期货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鑫期货立案调查。

  2019年12月6日,华鑫期货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华鑫期货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有两项:

  一是华鑫期货实际使用了非本公司购买或开发的交易系统传递客户交易指令,未对该系统上进行交易的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进行验证,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要求。

  二是华鑫期货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业务管理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金文献因配合伊世顿公司擅自使用RM交易系统,绕过华鑫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构成伊世顿公司操纵市场共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对华鑫期货的违法违规行为,华鑫期货时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IT治理委员会主席、分管信息技术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李俊和时任公司技术总监、信息技术部负责人金文献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华鑫期货的违法所得为公司从涉案账户组通过RM系统进行的交易中收取的手续费,扣除“投资者保障金”、“风险准备金”、“营业税及附加”、“华鑫期货将协议收取的手续费和交易所返还给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伊世顿的金额”后所得金额。经计算,违法所得额为1008.9万元。

  证监会对华鑫期货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8.9万元,并处1008.9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017.8万元;对李俊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金文献给予警告。

关键词阅读:华鑫期货 伊世顿操纵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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