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3月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2起

  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据了解,2020年3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2起,包括自成交超限27起、频繁报撤单超限35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2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监管措施。

  同时,处理违规交易线索5起,包括涉嫌对敲转移资金1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2起、涉嫌违反持仓管理规定2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关键词阅读:大商所

责任编辑:窦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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