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者】郑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喻选锋:“保险+期货”为农业风险保障领域开辟新路径

  编者按:

  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

  郑商所从农产品期货起家,始终秉持服务“三农”初心。随着苹果、红枣等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期货陆续上市,郑商所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日益健全,服务“三农”的领域不断拓展。作为近年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郑商所立足农产品期货品种优势,在相关品种主产区持续推进“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1.金融界:郑商所在过去一年做了哪些“保险+期货”项目,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哪一个?在参与扶贫工作中,结合每个帮扶县不同的实际情况,还做了哪些工作?取得效果如何?

  喻选锋:郑商所从农产品期货起家,始终秉持服务“三农”初心。随着苹果、红枣等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期货陆续上市,郑商所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日益健全,服务“三农”的领域不断拓展。作为近年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郑商所立足农产品期货品种优势,在相关品种主产区持续推进“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2019年是郑商所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也是推动试点建设步入“由点及面”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之年。过去一年里,郑商所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重点打造高质量项目和示范标杆项目,在糖料蔗主产区广西、云南以及苹果主产区陕西、甘肃支持开展了4个县域覆盖试点项目,同时将2019年4月底挂牌上市的红枣品种也列入试点范围,在南疆地区支持开展了5个红枣试点项目。此外,为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新型棉花补贴方式,郑商所积极参与了兵团2019年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工作。

  整体来看,郑商所2019年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项目参保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价格风险保障服务,在部分品种主产区起到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陕西富县苹果全覆盖试点项目,这是郑商所首次在苹果品种上开展大规模试点项目,按照“贫困户优先、一般户自愿”的原则,在6个苹果主产乡镇开展试点,承保苹果现货规模约3万吨。这个项目也得到了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保障,一方面专门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政策说明、宣传发动、组织投保等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试点乡镇,高效配合支持项目承办单位完成了承保工作,最终取得了131.29%的良好赔付效果,及时为参保果农撑起了“期货防护伞”。另一方面,富县政府为该项目提供14%的财政补贴,且参保果农也都自愿缴纳14%的保费,地方政府和果农积极参与试点,也为试点可持续实施增添了内生动力。

  从2016年启动试点工作以来,郑商所一直把“保险+期货”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立足自身品种优势,持续向边疆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倾斜,并注重与其他社会扶贫力量整合,协同发力。去年郑商所在甘肃静宁支持开展了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果农的苹果“保险+期货”试点项目,静宁县是全国苹果规模栽植第一大县,同时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苹果种植是该县贫困农户脱贫增收的主要渠道。郑商所与对口帮扶静宁的银河证券主动对接,共同支持开展了覆盖静宁全县8713户建档立卡贫困果农的试点项目,最终每户果农平均获赔1676元,为静宁县2019年成功脱贫摘帽贡献了期货力量,保障静宁县2020年脱贫摘帽。该项目作为扶贫典型在国务院扶贫办主办的《扶贫信息》刊发,并分送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及21个省(区、市)扶贫办,为金融支持产业精准扶贫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并成为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评选出“企业精准扶贫综合案例50佳”和“企业精准扶贫专项案例50佳”期货行业入选案例,体现了中央对“保险+期货”精准扶贫的认可。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2月,经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静宁县如期脱贫摘帽。

  2.金融界:“保险+期货”服务“三农”创新模式,您认为,相比其他服务“三农”的模式有哪些优势?

  喻选锋:“保险+期货”是保险行业和期货行业在服务“三农”上的跨界整合和联动创新。与其他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模式相比,“保险+期货”的优势主要在于:

  一是期货和保险两大金融工具的优势互补、功能融合。既充分利用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核心功能,又发挥了农业保险服务网络下沉、农户认知接受程度高的优势,有效融合了这两项重要的金融工具。

  二是直接对接服务农户,促进精准扶贫。长期以来,在期货市场服务“三农”领域中涌现了不少优秀模式,这些模式一般是以龙头企业为直接服务对象,通过龙头企业间接服务农户,在辐射带动方面存在较大局限。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保险+期货”模式正是从这一国情出发探索创新服务“三农”的新模式,以农户为直接服务对象,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打通“最后一公里”做出积极探索。

  三是丰富拓宽农业风险管理的新领域。农业是弱质产业,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两大风险。以往我们的农业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自然风险保障方面,虽然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实践,但其风险分散程度和可持续开展方面始终面临破解难题。“保险+期货”模式创新性地将期货市场引入,有效解决农产品价格保险的定价和风险分散方面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为农业市场风险保障领域开辟新路径,助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3.金融界:“保险+期货”跨界合作是大趋势,在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基础上,更多的项目出现了政府机构、银行、合作社,对此,您怎么看?

  喻选锋: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三农”方面,保险、期货、信贷担保,乃至财政等各类工具都各有其专业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增强各类工具之间的联动、强化协同效应既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能力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工具融合创新的必然趋势。

  “保险+期货”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开始逐步介入,反映了“保险+期货”模式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得到了肯定与认可,也体现了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的互促共进。而农民合作社在“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中的出现,则是我国当前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正在经历深刻变化的直接表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现代农业的主力军。近年来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郑商所顺应农业发展趋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在今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中专门增加了“农民合作社+场外期权”项目类型,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三农”针对性和精准性。

  此外,我们确实看到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参与“保险+期货”项目的意愿和积极性越来越高,这一方面反映出“保险+期货”模式在支农扶贫方面的成效得到了专业金融领域的认同,另一方面也是拓展“保险+期货”服务内涵,满足参保主体的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客观内在需要。

  4.金融界:为推动“保险+期货”的可持续及可复制性,从期货公司角度看,您认为还需要作出哪些努力?

  喻选锋: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农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是推广“保险+期货”模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在“保险+期货”模式中,期货公司在产品开发设计中处于核心地位,应该更加注重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的接受能力和差异化的需求。

  “保险+期货”最终呈现给农民的是保险产品,如何在确保保障程度的同时,推动保险产品结构的简明易懂、相关条款的通俗化标准化是未来必须坚持努力的方向。换一个角度来说,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合作上应该以农户需求为中心,加强合作对接,进一步提升保险和期货的融合程度。此外,各品种本身的特点、各区域品种的产业链情况、产业政策环境等等,也都是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期货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充分重视和考虑的因素,在这一点上,郑商所给予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充分自主权,允许从产业实际、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实际出发探索优化差异化的具体运作模式。

  5.金融界:“保险+期货”模式已正式开启第五年试点工作,但试点数量并没有显著增长。从贵所角度,参与“保险+期货”项目有哪些困难?该如何解决?

  喻选锋: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四年多来“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示范带动效应日益显现。如甘肃省自2019年起将苹果“保险+期货”试点列入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范围,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省也在部分棉花主产县(团场)主导开展了基于“保险+期货”的试点。

  整体来看,试点规模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增长趋势,且地方政府主导的试点也越来越多。而交易所支持开展的试点项目数量没有明显增长,一个主要原因是试点建设方式由前期以小规模分散试点项目为主,逐步向县域覆盖为主的大规模试点项目转变,试点规模还是在逐年增加。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以交易所为主导的试点建设确实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交易所试点支持资金有限,单靠交易所力量难以在更大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二是作为创新型农业保险,“保险+期货”虽然被写入《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尚未有专门支持试点开展的相关办法出台。下一步试点工作中,一方面需要交易所、期货和保险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社会力量继续加强协同、合力推进,进一步完善试点建设。另一方面也亟需农业保险主管机构、监管机构更加重视“保险+期货”试点工作,提供相关制度供给和政策支持。

  6.金融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保险+期货”使得期货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您的角度,阐述“保险+期货”发展前景、机遇与挑战。

  喻选锋:“保险+期货”是近年来农业风险管理领域出现的模式创新,自2016年开展试点以来,在服务相关品种主产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受到了相关各方的广泛认可和赞许。从发达国家农业支持保护方式演变规律来看,作为现代农业的支柱,农业保险的地位和角色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将日益凸显。因此,包括“保险+期货”模式在内的整个农业保险都将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整体来看,大致有以下三方面机遇:一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支持保护方式进入创新调整期。自2014年深入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加速,农业补贴方式也在不断优化调整,这为“保险+期货”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背景和政策环境。二是行业层面上,农业保险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过十余年高速发展,我国农业保险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但保障程度低、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保险+期货”作为创新型农业保险,其定价和风险分散方面的优势已得到初步检验,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将进一步发挥功效。三是农业经营主体结构的改善,为金融工具融合创新支农模式的发展创造了需求基础。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效突出,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以往不易被农业经营主体认知接受的新型金融支农模式的服务空间日益扩大。

  “保险+期货”发展同时也将面临一些挑战,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与收入保险融合发展上的挑战。从农业保险发展趋势来看,收入保险应是主流险种,财政部等相关部委自2018年起已开始在部分地区口粮品种上试点收入保险,“保险+期货”如何与收入保险相融合,或者在特色品种上实现错位发展,是“保险+期货”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地方。二是保险和期货经营机构的创新服务能力的挑战。以往我国农业保险主要局限在成本保险,保险公司在拓展基于期货市场的创新产品上面临专业人才团队构建、组织营运管理等方面的短板,而期货公司则面临与保险公司业务跨界深度融合方面的挑战。

关键词阅读:护航者 保险+期货

责任编辑:窦晓芸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