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21日消息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申万期货研究所负责人汪洋表示,首先,本次期货及衍生品法填补现有金融法律体系中的缺失和空白;
其次,本次修法规范、保障、促进了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统一、完善、强了化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监管;
第三,本次采取综合立法模式,统筹场内、场外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明确界定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结构性关系。
第四,本次立法确定引导国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预计会优化品种上市程序,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完善各分类产品结构,有助于期货公司增强风险管理和经营能力,全方位地服务实体企业。
第五,本次期货法制定填补了涉外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的空白,明确了境内外交易场所提供服务的规范和法律效力,从根本上对于跨境交易监督进行了管理,有助于充分释放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红利。
总的来说,本次修法通过体现了党中央对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高度肯定,但根据立法规则,后续仍需要各部委及时出台相应配套规则,使得法律能够真正落实。
在衍生品定价方面,汪洋认为,本次修法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充分吸收二十国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同时也系统规定了期货交易及其结算与交割等期货市场基本制度,为我国建立具有高度竞争力的国际化大宗商品定价中心提供法律支持。在市场交易方面,本次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从法律上规定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当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等风控制度,明确期货结算机构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
此外,期货和衍生品法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大了普通交易者保护力度,具体如下:
一是明确期货经营机构责任,突出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明确期货经营机构向交易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状况,并对投资者进行区分,突出对普通交易者的保护,针对发生纠纷的,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期货经营机构不得拒绝普通投资者的调解请求。
二是禁止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防范利益冲突。禁止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及监管机构的从业人员参与期货交易,防范利益冲突,并要求各机构对投资者的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泄露商业机密。
三是完善期货民事赔偿诉讼,构建投资者保护体系。针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期货民事赔偿诉讼,明确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同时设立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等配套制度,构建投资者保护体系。
关键词阅读:期货和衍生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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