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023年3月5日至13日
(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 (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5.表决大会关于设立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6.表决大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7.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8.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 (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7日 (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4.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3月8日 (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3月9日 (星期四)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
3月10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2.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3.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5.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6.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7.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2.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3.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3月12日?(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分别表决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
3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3.表决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
9.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随着今年全国两会的开启,新一届代表委员们关于期货市场的建议提案也频频传来。
全国政协委员白涛:探索“保险+期货”等金融创新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白涛提交《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全力服务乡村振兴的提案》,建议更好发挥保险机制,全力服务乡村振兴。
白涛表示,近年来,保险业持续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全面强化“三农”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在服务农业强国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保险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还面临困难和不足,特别是保险在防返贫中的作用有待强化,涉农保险覆盖面不足,乡村产业发展保障水平不高。
白涛建议:一是完善保险参与防返贫工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优化农险支持政策;三是引导金融保险资源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四是加快构建农业基础数据共享机制。
关于引导金融保险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白涛建议,推进政府与保险、银行等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探索更多可持续、可复制的“银政保”“订单农业+保险”“保险+期货”等农村金融创新试点,通过保险的增信功能,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金鹏辉:建议央企国企积极参与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交易结算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进出口领域人民币跨境使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未来应更好发挥央企、国企“主力军”作用,鼓励其在对外贸易和投融资中优先使用人民币。
金鹏辉建议,央企、国企配合国内各类要素市场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铁矿石、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以及航运指数等衍生品的人民币计价交易结算。吸引国外交易对手方加入,扩大国内要素市场的国际参与度。充分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通过提升国内要素市场国际影响力,推动形成人民币价格在实体经济跨境交易中的使用。
金鹏辉同时建议,以央企、国企集团之间、集团内部境内外成员公司之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为突破口,引导鼓励包括重大装备制造、国际运输、大宗商品贸易在内的上下游央企、国企全链条开展人民币结算;充分发挥国家部委相关工作机制的作用,着重从提高人民币跨境结算量、结算占比和推进重点业务人民币使用的角度,推动提升央企、国企本币使用的积极性;央企、国企在国内建设全球司库体系,实现境内外、本外币一体化在岸管理,提高在全球范围内集中统一配置和调度资金等金融资源的能力;根据央企、国企在国际市场中所处的地位,在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的前提下,加大对央企、国企重大装备制造出口的信贷信保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引导期货等机构积极参与投教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继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持续增强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
朱建弟表示,为提供更多元、畅通的投资渠道,资本市场需着力加强投资端建设,创新更多金融产品,满足不同主体融资需求和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朱建弟建议,应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来,提升市场活跃度。加大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力度,推动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尽快形成市场规模,鼓励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理财、险资等机构投资者入市。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满足境内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投资者教育工作也需进一步加强。朱建弟建议,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引导辖区内银行、券商、基金、期货等机构积极参与投资者教育活动,强化金融机构合规意识。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切实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建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和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作出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魏革军:提升央企、国企在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的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魏革军建议,提升央企、国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加大人民币的使用比例。
魏革军认为,央企、国企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不足已经成为阻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结算金额小,同比增速低;二是风险中性理念缺失,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三是外币结算路径依赖较强,币种转换成本高。
魏革军建议,继续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根据市场主体的实际需要和业务实践,不断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环境,凸显“本币优先”理念,从而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作用,激发和培育涉外企业在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内生动能。
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和准入程度,加强规则设计和制度安排,提升投融资便利性,满足市场主体流动性和风险管理需要,从而稳定投资者预期,强化人民币资产的全球吸引力。
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大力支持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发展,完善清算行管理制度,以清算行为“桥梁”连接离、在岸市场,充实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增强人民币融资货币功能,着力塑造人民币境外使用良好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张奎:建议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全面均衡发展 加快碳金融等市场发展与产品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张奎建议,推动绿色金融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市场发展与产品创新。
张奎提出,目前,在我国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发展较为迅速、规模较大,但是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产品创新较为有限,尤其是绿色股权融资市场的发展有待拓展。
张奎建议,一是统筹推进绿色金融发展。适时提升、扩大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复制推广改革经验,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供给水平。支持各地将绿色金融纳入地方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金融立法等。
二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全面、均衡发展。加快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市场发展与产品创新,完善金融产品标准,推动相关金融业态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是搭建碳信息数据基础平台。研究建立环保行业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等在碳信息和统计数据方面的共享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加快碳信息的整合,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和个人碳账户,推进金融应用场景建设。
四是完善碳交易市场和配套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有序扩大交易的行业范围,探索引入合格投资机构,增强价格发现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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