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江国成) 中国国务院3月16日发布的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证监会4月12日发布的与之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15日起开始施行。
此间专家认为,同原有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为中国推出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和外汇期权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品奠定了法律基础。
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施建军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是在总结我国期货市场发展10多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中诸多强化监管的措施将有利于我国期货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董安生认为,渐行渐近的股指期货将结束中国只有商品期货的历史,促进证券和期货两大行业实现真正的融通,彻底改变中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格局。
经过约20年的探索和规范,目前中国已经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市场品种包括玉米、豆粕、白糖、天然橡胶、锌等10多个品种。2006年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额达21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为迎接金融期货产品的诞生,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相关期货公司加快了技术改造的步伐,纷纷上线新的交易、结算系统和转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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